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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乐之斋随笔解析《道德经》玄学之谜二‖周述华

作者:周述华 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3-19 14:10:22 浏览次数: 【字体:

乐之斋随笔

解析《道德经》玄学之谜二

周述华

学习《道德经》遇到的第一个难题,就是对“道”应如何理解才能符合老子“道”的本义,这是解读《道德经》的关键。“道”的含义解通了,便可一通百通。

道,作名词,第一层意义是路,即人、畜、车辆反复行走碾压而形成的比较坚实的地表痕迹或轨迹,从而成为后行者能顺利通行的路。正如鲁迅所言:“世上本来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道,作路讲,是具象的,看得见、听得到、摸得着。远古时代的路,多少自然形成的。现在科学发展了,可以人工造路,如公路、铁路等,亦可以划定无形路,如航线、卫星轨道等。

具象的道,除了具有人、畜、车辆能顺利通行的实用功能外,还预示着它是事物由此及彼的“必经之路”“必行过程”和发展的必然趋势。这就把具象的道,引申升华成为了哲学意义上的“道”。这种哲学意义上的“道”,就是抽象的规律,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所体现的是万物发展的必经之路、必行过程与必然趋势。

老子《道德经》中的“道”,就是这层哲学意义上的“道”,体现了“道”是万物之原。

老子生活在2500多年前的人类上古时期,那时还没有现代科学手段,只能凭借人的肉眼来观察认识可见事物的发展变化,并以此来判断事物发展的必然过程与必然趋势。因此,老子所讲的万物,指的是人类看得见、听得到、摸得着的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各种事物。

老子通过《道德经》,对“道”进行了全面而深刻的描述与论证,得出了“道”“佁万物之宗”“先天地生”“可以为天地母”等论断,断定了“道”是万物之原。万物都是“道”的产物,都是“道”的使然。

老子讲的“道”,就是今日人们熟知的规律。

规律,简言之,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本质联系与必然趋势。

换言之,规律是事物发展过程中,起本质作用的因素不断转化演变而形成的因果关系的必经之路、必然过程与必然趋势。

世界上没有没规律的事物,万物都是规律的产物,都是规律的使然。大到宇宙的形成,小到虫蚁的生衍,都是各自按其自身的运行规律所发展的必然趋势。

规律,是舶来语,最早起源于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约公元前544—前483年),他的著作《论自然》一书中的“逻各斯”(logos),在西哲里指的就是规律。

赫拉克利特比老子(约公元前571—前471年)晚出生约30年,因此,老子《道德经》问世时,规律一词还没有出现。

规律,虽出自赫拉克利特,但他并没有认为规律是万物的本原,而是认为火是万物的本原。认为万物生于火,复归于火。宇宙的过去、现在和将来,永远是一团永恒的火,按一定的尺度燃烧,一定的尺度熄灭,并把这种尺度与规律称为“逻各斯”(Logos)。

赫拉克利特的“逻各斯”学说,在西方的哲学史上,是最早体现规律内涵的哲学词汇。

《我释老子》一书,经过对“道”与规律特征特性的对照比较,二者完全吻合一致。因此可以断定:规律就是“道”。

为证明规律就是“道”,我们举一部分《帛书老子》的章节,看看老子是如何对“道”的特征特性进行描述与论证的,看看这些描述与论证是否符合规律的特征特性。

第四章:“道冲而用之,有弗盈也。渊呵,佁万物之宗。锉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湛呵,佁或存。吾不知其谁子也,象帝之先。”

“道冲而用之,有弗盈也”,意思是“道”是抽象的,虽然空虚无物,但其作用却无穷无尽,永远不会停滞盈满。体现了“道”的抽象性、永恒性。这与规律的抽象性、永恒性是一致的。

“渊呵,佁万物之宗”,意思是“道”深奥玄妙,寂静无声,是万物的宗祖。体现了“道”是万物之原。这一特性与规律是吻合的,规律也是寂静无声地成就了万物。这句话,也否定了神的存在。

“锉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描述的是“道”没有锋芒,能化解繁杂的事物,它柔和顺遂,与人类社会事物融和在一起。体现了“道”的抽象性、普遍性、及物性。这与规律的特性也是一致的。

“湛呵,佁或存。吾不知其谁子也,象帝之先”,意思是“道”清晰明澈,静悄悄地存在着,不知道它是谁的子嗣,在象帝之先它就已经存在了。

“象帝”,不是上帝,指的是易经中的“天象、地法”,也就是天地万物的表象,老子尊其为“象帝”(详见《我释老子》),体现了老子崇敬自然,是无神论者。

“象帝之先”,意思是在万物的表象出现之先,“道”就已经存在了。进一步断定了“道”是万物之原,也进一步否定了神的存在。

“道”的这些特征特性,与规律是完全吻合一致的。世上万物,在出现之先,形成万物的因素就已经按其规律进行转变演化运行了。

第十四章:“视之而弗见,名之曰微;听之而弗,名之曰希;捪之而弗得,名之曰夷。三者不可至计,故混而为一。一者,其上不谬,其下不惚,寻寻呵不可名也,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沕恍。随之不见其后,迎之不见其首。”

这一章,老子把“道”的抽象性描述得淋漓尽致,这与规律的抽象性是完全吻合的。

第二十五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萧呵寥呵,独立而不改,可以为天地母。吾未知其名也,字之曰道,吾强为之名。”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意思是“道”是由复杂的因素构成的,在天地万物生成之先就已存在了。这与规律的特征特性是完全一致的,并再次否定了神的存在。

“萧呵寥呵,独立而不改,吾未知其名也,字之曰道,吾强为之名。”意思是:“道”寂寞无声、空旷无形,独立存在而不受外力左右,可以成为天地万物的本原。我不知道它的名字,就叫“道”吧,这是我强给它起的名子。

这句话,讲述了“道”的抽象性、独立性。用“可以为天地母”,再次断定“道”是万物之原,彻底否定了神的存在。“道”的这些特征特性,也正是规律的特征特性。

第三十二章:“道恒无名,朴,唯小,而天下弗敢臣。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天地相合,以雨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

“道恒无名,朴,唯小,而天下弗敢臣”,意思是:“道”虽然没有名声名气,质朴无华,最为渺小,但是天下没有人能让“道”臣服于自己。体现了“道”的独立性、自然性,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这与规律的特征特性是完全一致的。

“天地相合,以雨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意思是天地阴阳之气相交融合,就会降下及时雨,这不是听了人们的指令才下的,而是自然调节均匀的。体现了“道”的自然性、独立性,进一步强调了它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这与规律的特性是一致的。

“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意思是:侯王若能遵守“道”行事,那天下的事物就会自动宾服于侯王。体现了“道”是可以被人类认识并把握运用的。

“道”的这个特性,与规律的特性也是一致的。人类发展至今,所有的科学成果,都证明了是人类观察认识、把握运用事物发展规律的结果。

第三十四章:“道泛呵,其可左右也。成功事遂而弗名有也。万物归焉而弗为主,则恒无欲也,可名于小。万物归焉而弗为主,可名于大。是以圣人能成大也,以其不为大,故能成大。”

“道泛呵,其可左右也”,讲的是“道”广泛地遍布于各种事物之中,我们的左右无处不在。体现了“道”的普遍性,这与规律的普遍性是一致的。事物无论大小,都是其自身的运行规律所致。

“万物归焉而弗为主,则恒无欲也,可名于小。万物归焉而弗为主,可名于大。”这句话,老子用拟人的手法,描述“道”成就了万物,却不作万物的主宰,这是因为“道”永远没有私心欲求,所以才没有名声名气,显得非常渺小。也正是因为“道”永远没有私心欲求,所以才成就了“道”的伟大,并以此来论证圣人之所以伟大,正是因为圣人没有私心欲求,从不为自己着想,不自以为大,所以才成就了圣人的伟大。

这一章,老子用拟人的手法论证了“道”的无私性,并以此论证了圣人的无私性。

“道”的无私性,与规律的无私性是一致的。

第三十九章:“昔日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侯王得一而为正。其致之也。”

这里的“一”,指的是“道”。天地万物,之所以各有其形、各具其能、各司其位、各尽其职、秩序井然,都是“道”的作用,都是“道”的使然。

这与规律的作用是完全吻合的,万物都是在遵循其各自的运行规律而存在发展的。

这句话里的“神”,指的是人的神志思维。人有正常的思维规律(思维之道),失去了正常的思维规律,人的神志就会错乱而癫疯,就会失去人的灵魂。

“道”的这些作用,也正是规律的作用。

“谓天毋以清将恐裂;谓地毋已宁江恐废;谓神毋已灵将恐歇;谓谷毋已盈将恐涸;谓侯王毋己贵以高将恐欮。”

这段话,指出了万物失去了“道”,将会发生的必然恶果。这也体现了万物失去规律所出现的必然恶果。

第四十章:“返也者,道之动也;弱也者,道之用也。天下之物生于有,有生于无。”

“返也者,道之动也”,意思是“道”能反转回来,说明是“道”动态的,是循环往复的。这与规律的动态性、循环性是一致的。

“弱也者,道之用也”,意思是“道”以柔弱细微的方式发挥其作用的。这与规律柔弱细微的作用方式是一致的。

“天下之物生于有”,意思是天下的万物,都是生于原来的就有物种。如狗生狗,猪生猪。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有生于无”,意思是,世上的万物,原来是没有的,都是在“道”的作用下,从无到有,从无形到有形,不断演化转变,从不成熟到成熟定型,继而成为形态功能固定的物种,并由此而传宗接代,繁衍不止。

“道”作用的柔弱性、演化性、动态性、循环性,是孕育生成与传宗繁衍物种的必经之路、必然过程与必然趋势。这与规律的性质是完全一致的。

万物都是按其各自的运行规律不断演化转变而生成的。物种一旦演化成为成熟的物种,便成了形态功能固定的物种。继而按其各自的运行规律进行传宗接代,繁衍不止,循环往复。

第四十二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中气以为和。”

“道生一”的“一”,指的是宇宙。因为世界只有一个宇宙,还是在“道”的作用下生成的。是“道”使浩瀚的繁星各司其位,各尽其职,秩序井然,从而形成了一个对立统一的宇宙整体。体现了“道”之作用的宏大性、普遍性、及物性。

“道”的这种特性,也正是规律的特性。浩瀚的繁星,都是各自遵循其运行规律而相互制约、互不干扰,既对立又统一地存在于宇宙之中,所以才构成了对立统一的宇宙整体。如果繁星的运行没有规律,将会是星球乱撞,天崩地裂,万物倾覆而毁于一旦。

“一生二”的“二”,指的是太阳与地球。因为人类与万物(主要指生物)息息相关、赖以生存、须臾不可离开的,就是太阳与地球。没有太阳与地球,就没有万物的孕育演化、生存繁衍。

“二生三,三生万物”的“三”,指的是太阳的阳气与地球的阴气相交融合,便生成了第三种气态物质“和气”,万物都是在这种“和气”状态环境中孕育演化、生存繁衍的。

比如,地球的每个气候带,都有其“和气”状态环境。最突出的表现,就是日间的最高温度与夜间的最低温度,以及空气的干湿度,基本恒定在一个比较稳定的范围内。万物就是在这样的范围内孕育演化生成的。所以,不同状态环境的气候带,就会孕育演化出不同的物种,并生存繁衍下去。这就是“二生三,三生万物”的本义。

“万物负阴而抱阳,中气以为和”,这句话,体现了万物的生长繁衍都是喜阳而背阴。阴气与阳气中和所生成的和气,是万物生存繁衍的必要生态环境条件。

老子对“道”的这些描述与论证,完全体现了天地万物生存繁衍的发展规律,体现了万物都是规律的产物,都是规律的使然。

“道”与规律特征特性的一致性,在《道德经》的其他章节里,还有很多描述与论证,足以说明“道”与规律是完全吻合一致的,足以证明“道”就是规律。这在《我释老子》书中,有详尽解析,在此不再赘述。

由于规律是今日人们非常熟悉的词汇,人人皆有观察认识、把握运用规律的经历,皆有体会,皆有感悟。因此,用规律来解译“道”,解译《道德经》,就比较容易理解《道德经》的真实思想,就容易厘清对“道”所产生的模糊认识。

“道”,是事物的本质,左右着事物的发展过程与发展趋势。事物的发展过程与发展趋势,是事物的表象,有好坏优劣、善恶美丑之分,老子将事物的表象称之为“德”。

因此,透过事物的表象,就可以看出事物的本质。透过现象看本质,即源于此。

“道”与“德”,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故老子称之为道德。

再谈一下法则,有人把“道”解译为法则,这是不准确、不完全适宜的。

法则,有自然规律的意思,如丛林法则,指的是自然界弱肉强食的自然规律。但在人类社会中,更多指的是国家体制、法律法度、规章制度等等,而这些都是人为的产物,都是社会统治者意志的体现,都会随着统治者的改变而改变。法则的这些内容,这是不符合“道”的内涵的。“道”,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淮南子·修务训》:“设仪立度,可以为法则。”这句话,解译了法则是人为的产物,是统治者意志的体现。由此可以证明,简单地用法则来解译“道”,是不完全符合“道”的本义的。

通过以上对“道”的解析,我们清楚了“道”是抽象的,是不可抗拒、不可制造、不可改变、不可毁灭、不可缺失、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永恒的、循环往复的、万物共有的东西,这是“道”最显著的特征特性,是解译《道德经》不可忽视与脱离的东西。遵循“道”的这些特性去解读《道德经》,才能悟出《道德经》的真谛。

这一节,我们解析了“道”与道德的含义、“道”与法则的区别,清楚了“道”就是规律。这样,我们就可以顺藤摸瓜,解译《道德经》的中心思想与老子写《道德经》的真实目的。

下一节,即乐之斋随笔(解析《道德经》玄学之谜三),将继续解析传世本《道德经》第一章所引起的玄学之谜。

作者简介

周述华,1944年生,天津市蓟州区人,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书法家。中央警卫局原保健处主任药师、药房主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卫生技术职称高评委委员。1964年参军,1966年起,为党和国家领导人作医药保健工作,历时40年,系中南海资深药剂学保健专家。两次荣立三等功。2006年退休。工作之余,酷爱书画与国学,著有《书魂》与《周恩来书法艺术探微》两部书法哲学论著。

来源: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作者:周述华

配图:方志四川

来源: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终审:唐志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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