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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鉴编修】论志书总纂的基本任务‖詹跃华

作者:詹跃华 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7-23 14:16:53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文 载《巴蜀史志》2022年第6期

论志书总纂的基本任务

詹跃华

志书编纂一般分为确定体例、拟订篇目、搜集资料、编写长编、撰写志稿、总纂定稿、付梓成书七个环节,其中总纂定稿是志书编纂工作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和成功与否的关键一环。总纂不是各分志稿的简单相加,也不是各分志稿的提炼浓缩,而是对各分志稿进行总体编纂,把“各自为政”的分志稿,编纂成为一部有机联系的整体著作,使志稿产生一次较大的质的飞跃,达到整体优化。总纂的表现形式是对各分志稿进行全面修改,修改的核心问题就是完成总纂的基本任务。那么,总纂的基本任务是什么呢?笔者认为,总纂的基本任务,就是在对各分志稿的合成加工过程中实现“十二性”。

实现志书设计的总体性

随着各分志稿的完成,总体设计中的一些欠缺问题显露出来。进入志稿总纂环节,总纂必须站在全志角度,审视志书总体设计。总纂审视志书总体设计,可以从八个方面考虑:结构体式的选择,篇目序列的安排,部类比重的权衡,图照表格的布局,整体篇幅的控制,凡例条文的调整,志稿断限的把握,地方特点的突出。在总纂过程中抓住这八个方面,并结合各分志稿的实际情况,对以前的志书设计作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这样,大体能实现志书设计的总体性。

实现全志观点的正确性

各分志稿由众人编成,不同的编纂人员看待事物的观点存在偏差,不可能完全一致。这就需要总纂在总纂环节中通览志稿,明断是非,纠正偏颇,保证志稿观点正确。如何明断是非,应从三个方面判断:一看志稿是否在政治观点上和党中央保持一致,是否坚持了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是否符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凡是内容和行文不能正确体现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能正确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所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在政治上和党中央要求不一致的记述,都要认真把关修改。二看志稿是否符合党的统一战线政策、民族政策、宗教政策、保密政策和外交政策。凡是不利于党的统一战线,不利于民族团结,违背现行宗教政策,伤害信教群众宗教感情的地方,均要及时改正。凡是违背党和国家保密政策、保密规定的地方一律删除。三看志稿是否经得住反复推敲,排除因文字不严谨而导致政治观点上的错误。如将产品远销日本、韩国、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写成产品远销日本、韩国、香港、台湾等国家;将中国台湾、中国香港、中国澳门简写成“中台”“中港”“中澳”,把台湾、香港、澳门与中国并列提及,就容易产生歧义。这些看起来是文字表述问题,实际上就是政治观点问题。如果不仔细推敲斟酌,就会出现政治观点上的错误。

实现志书体例的完整性

总纂完善志稿体例,可以从结构、体裁、章法三个方面入手。在结构上,需要根据志稿的实际情况调整完善篇目,做到分类科学合理。一是看归属关系,篇与篇、章与章、节与节、目与目的平级关系是否并列,篇、章、节、目的上下关系是否统属。二是看排列次序,是否互相联系,有机结合,顺理成章,逻辑严密。三是看层次划分,篇目一般分为篇、章、节、目四个层次,因有些事物范围宽泛、内容丰富,是否根据实际需要增设子目,避免漏记。四是看标目名称、标目概念是否准确,文字是否简练,是否用名词、主谓词组标目,是否含有定语、表语形容词等多余成份。在体裁上,需要统一部署,通盘安排和运用各种体裁,促进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并用得当。从局部看,各分志稿自求完整,自成体系,用得其所,恰到好处。从整体看,整部志稿的全局就不尽然了。在章法上,需要促进直书其事得法,剔除那些阐述道理的论述体、讲解知识的说明体、形象描绘的描述体。

实现资料取舍的全局性

总纂取舍资料要从全志考虑,着力解决交叉重复问题:一是资料要有主有次,主次分明。主要归属的事物要作完整记述,有关的事物则只作局部记述。二是资料要有详有略,详略得当。有的资料在这一篇、章、节可作为主体资料详记,而在相关的篇、章、节则可作为背景资料略记。三是资料要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依据各篇、章、节的性质和特点,从不同角度选用资料,同一资料也可变换角度处理,切忌简单重复。此外,还要在删繁、去芜、增要、补略上下功夫。其中,删繁是剪枝打叶,删除那些超越区域界限的多余记述,不能说明问题的内容,以及不必要的穿靴戴帽式的解释性文字;去芜是去其糟粕,凡是消极的内容,无助于存史、资政、育人的因素,不可保留它的位置;增要是增添必要,检查资料缺漏,增加一些缺项断线或有重大史实遗漏的资料,不能“有多少米,做多少饭”;补略是补充略记,对那些当详不详、失之过略的记述,应予以补足。在总纂过程中把握资料取舍的全局性,必须以历史的全局性为依据。那种一味详今略古的做法,在某些情况下难以反映历史的真实。对历史上起推动或转折作用的事件,在详略取舍上务必慎重处理,不可简单从事。

实现史实记述的可靠性

总纂要用怀疑的眼光审视各分志稿的史实记述,发现疑点,绝不能轻易放过,以确保史实记述的可靠性。审视史实记述的可靠性,可以从五个方面着眼。第一,看是否有违历史事实,志稿所记的史实或来自档案,或来自书刊,或来自口碑,或来自当事人写的资料,由于种种局限,有的会与事实不符,总纂时不可不慎。第二,看是否有违客观实际,有的记述不属于基本史实错误,但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纠正这些出入,总纂责无旁贷。第三,看是否有统计或计算错误,有时数据相加有失,总分不合,口径不一致,缺乏可比性,这些都在纠正之列。第四,看是否有叙事前后矛盾,有时同一史实在不同分志稿中的记述也会互有出入,前后矛盾,应予以纠正。第五,看是否存在引文错误,有的由于引文疏忽,因一字之差,则意思完全相反,有的即使引用的是原文,因受理解程度所限,也可能造成误解,这都是不允许的。

实现地情反映的宏观性

总纂强化志稿宏观反映地情,常用的方法有三种:一是利用无题概述事物总貌。除志首概述(也称总述)外,还要利用篇、章、节的无题概述(也称无题序言),对篇内各章、章内各节、节内各目的内容进行分析研究和提炼升华,概括叙述篇、章、节所记事物的总体面貌,反映事物因果关系,揭示事物发展规律,给读者一个整体印象。这种概括叙述事物的总体面貌,更具宏观性。二是突出发展轨迹中大势大略。宏观反映地情,重在反映各项事业在区域内发展轨迹中的大势大略,要抓住事物的优势和特点,突出事物发展中的关键点、转折点,舍弃那些次要的和一般性的变化。三是抓住主要方面去细枝末节。介绍地情或记述事物,需要抓住事物的主要方面或主要部分,舍弃那些细小而无关紧要的部分。倘若抓不住事物的主要方面或主要部分,细枝末节太多,就会使人不得要领,不知所云。

实现志书著述的深刻性

总纂增强志稿著述的深刻性,可以采取六种方法:一是强化综合资料。记述事物缺乏综合资料,就只能反映一个地方存在或发生什么事物及其个体状态,看不见这类事物的发展变化及其整体面貌。要强化使用综合资料,增强记述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帮助读者加深了解地情,解决记事微观有余、宏观不足的问题。二是提炼概括资料。记述事物缺少概括资料,不对事物进行加工概括,逐年记述事物状态,就会淡化事物发展轨迹,难以看出事物的发展变化。要吃透和消化原始资料,从中提炼出反映事物发展变化的概括资料,揭示事物发展的内在联系和必然趋势,解决依年记事、逐年堆砌的问题。三是精用背景资料。记述事物缺少背景资料,就会让读者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要运用说明事物兴衰、功过、损益的背景资料,阐明事物的来龙去脉,彰明前因后果,解决记事只见结果、不见原因的问题。四是突出主体资料。记述事物不能对主体资料轻描淡写,也不能与辅助资料平分秋色,冲淡记述事物主体,更不能对次要事项写得过细,导致轻重倒置。要突出反映事物发生、发展、转折、变化的主体资料,以记述事物兴衰起伏及其功过得失为主,推动或阻碍事物发展变化的手段及其背景为辅,解决记事详略不当、主次不分的问题。五是抓住主线资料。志稿横陈百科,纵述历史,门类之多,篇幅之大,容易割断事物之间的联系。要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看待问题,抓住反映事物兴衰起伏和历史发展脉络的主线资料,贯通事物之间的联系,解决记事门类割断、贯通不够的问题。六是选录专题资料。志稿以类系事,容易把一个完整的事物割裂成若干部分,使事物内部失去联系,体现不出事物的完整性,记述深度和广度均受影响。要选录集中记述、完整反映重要事物和典型事物的专题资料,解决记事内容琐碎、不够深入的问题。

实现语言表达的精准性

语言表达精准主要是语言的锤炼,语言的锤炼归根到底是思想的锤炼,离开思想上的提高和认识上的深化去锤炼语言,就是舍本逐末。这是锤炼志稿语言精准性的首要问题。此外,还须从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求精炼,文约事丰。志书的语言要认真推敲,反复打磨,做到“多一字则繁,少一字则残”,惜墨如金,用较少的文字表现丰富的思想内容。二是求准确,字斟句酌。志书使用语言反映客观事物,要求语言表达准确,恰如其分,不能词不达意,更不能以词害意,必须在遣词造句时字斟句酌。三是求典雅,画龙点睛。志书的语言虽忌文学手法,不须浓施脂粉,但要讲究典雅,可用形象化的画龙点睛之笔,将事物的性质和事物的深刻意义,鲜明地展现在读者面前,增强志书的可读性和感染力。

实现行文规则的统一性

总纂志稿,统一行文规则,可以从七个方面考虑:一要统一语言文体。除引用历史著作原文使用当时文体外,其他一律使用规范的语体文,不用文言文和半文半白、文白夹杂的文体。二要统一文字表述。不用模糊不清、模棱两可的词语,少用或尽量不用助词、副词。含有时态助词“了”字的句子,表示动作完成,而志书记载的都是已发生的事,没必要用“了”字,如“召开了”“提出了”“开展了”等句子中的“了”字均可删除。三要统一标点符号。一律按照2011年12月3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标点符号用法》使用标点符号。四要统一时间表述。清代及清以前采用朝代年号纪年,用汉字书写,括注公元纪年;民国时期采用民国纪年,用汉字书写,括注公元纪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采用公元纪年月日,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含有月日简称表示事件、节日和其他意义的词组用汉字;涉及一月、十一月、十二月,应用间隔号“·”将表示月和日的数字隔开,并外加引号;涉及其他月份时,不用间隔号,是否用引号,视事件的知名度而定。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和时、分、秒的时间表述,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时间用具体日期,不用“前年”“去年”“今年”等时间代名词,不用“最近”“目前”“近年来”等不清楚的时间概念。五要统一数字使用。一律按照2011年7月2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出版物上数字用法》使用数字。六要统一计量单位。使用计量单位,除“产品介绍”中的规格和“主要技术参数”用字母符号外,其他一般用中文符号表示,不用外文符号。不使用尺、寸、斤、两、亩等市制单位,“公字号”单位除公斤、公里、公顷以外都应停止使用,表述同一事物或同一类事物的量词要做到统一。七要统一名称称谓。记述时一律使用第三人称,不用“我省”“我市”“我县”和“我厅”“我局”“我办”等第一人称。记述地名、机构、会议名称,要用法定地名和准确名称。有些机构、会议等名称过长,首次使用应写全称并括注简称,后面出现可用简称,简称以通用和规范为原则,不能产生歧义。人物称谓直书姓名,不加任何褒贬词。外国国名、地名、人名、党派、机构、报刊、书籍等名称,均以新华社的译名为准,如果没有新华社的译名,可用社会上公认的译名,并在第一次出现时用括号注明其外文原名。

实现全志文风的一致性

总纂力求志稿文风的一致性,需要抓住三个要领:宜删之话。一是总结式语言,如“在……领导下,在……指导下,在……配合下……”“一是……二是……三是……”等句子,易拉长篇幅。二是宣传式语言,如“推动普及会计电子化教育,加快发展会计电子化事业”句子,带有感情色彩和倾向性。三是教材式语言,如“预算外资金收入和支出包括三个部分:一是财政部门组织收入和管理的工商税附加……二是行政事业单位组织的规费收入……三是国有企业的税后留利、提留的折旧基金及其主管部门集中的各项基金和管理费收入等,用于更改支出和职工福利、奖励等支出。”句子,对事物作讲解、说明。四是导语式语言,如“县内种茶制茶历史悠久,茶饮礼俗蔚成民风。县人从民间茶饮文化中,挖掘、整理出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茶道。茶道的表演程序有哪些呢?”句子,虽吸引读者,但未直书其事。五是评论式语言,如“这家企业是全县经济效益最好、生产规模最大的民营企业”句子,空发评论,没有用具体的数据和史实说话。宜戒之话。如空话、大话、套话、虚话等,没有实际意义,且占据篇幅。宜慎之词。如虚浮的形容词等,用多了有失严谨性。

十一、实现图照使用的精当性

总纂要使整部志稿图照使用精当,应从题材、主题、内容、图像、选配等方面,看其能否达到五个要求:一是题材典型、特色鲜明。照片要反映一个区域或一个行业、一个领域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特色性的事物,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事物。志稿卷首照片能显示一个区域之特征,各篇扉页照片能反映各行业、各领域之特色,随文照片能展示具体事物之特点。二是主题突出、图像清晰。照片反映的事物要主题明确、重点突出,构图简洁,图像清晰,特别是以人物为主体的照片,清晰度要高,人物形象要端庄,主要人物、近景人物面部表情要自然。三是内容全面、图文相称。照片要涉及全志内容的各个方面,不能顾此失彼。卷首照片要在篇章文字记述中有所反映,篇章使用的随文照片要与其文字记述相互对应。四是图像真实、注释精准。照片的图像要真,不能有任何造作;图像表达的事物要真实,不能事后补拍。照片的文字说明要紧扣图像反映的内容,与图像反映的主题相吻合,力求简洁明确。五是选配合理、数量恰当。照片选配要符合文字记述内容的需要,照片数量要与志稿文字量保持适当比例,随文照片分布大体均衡。同时,照片使用还要做到“六戒”:一戒有图无文,图不彰文;二戒溢美拔高,乱用照片;三戒广告宣传,编成画册;四戒生人上照,劳而无功;五戒有照无注,注而不当;六戒模仿雷同,没有特色。此外,志稿的行政区划图、交通图、旅游图及曲线图、条形图、圆形图等使用也要精当,图上所记与文中所记,一定要保持一致,防止图文矛盾。

十二、实现表格编排的规范性

总纂志稿,就要对整部志稿的表格编排进行规范,使其恰当、准确地体现所要表述的内容。对志稿表格进行规范,必须做到七点:一是表格要素齐全。志稿表格的标题、标目、线条、表文、表号、表注六个要素要齐全,不能缺少任何一个要素。二是标目排序恰当。标目应按时间先后、数量大小、空间位置等顺序合理编排,纵横标目要经纬分明,结构清晰,符合逻辑。三是表文排列整齐。表格内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以个位数为准上下对齐,小数点后可统一保留两位小数,不足者用“0”补位,若某一格内没有数字用横杠“——”表示,数字暂缺或未记录用半省略号“…”表示。四是统计口径一致。表格中的统计项目、数字要有可比性,如统计口径发生变化的,需要作出说明。五是表格摆放合理。表格位置一般应与相应文字相连,排列在第一次涉及它的文字或文字段后面,尽量与涉及文字在同一段落,或编排在同一页码上。六是表格设计规范。表格设计的长宽比例要适中,一般为长方形。表格若需转页,就要加排表头,并在左侧上方标注“续表”二字,不需再写标题。统计表一般使用开口式,人物表、沿革表、区划表等一览表可用闭口式。文字记述中宜用表时则用表,一表一主题,表随文走。七是表注方式美观。当表格的标题、标目、数字等需要说明时,可在其右上角加注释符号或注码,如“﹡”或“①”“②”“③”等,然后在统计表下端加以注释说明,是续表的应放在最后一张续表下端。说明的文字应尽量简明扼要,并且字号要略小于正文。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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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作者:詹跃华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江西省地方志研究院)〕

来源: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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