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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四川总志》(三十六卷)

来源: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1-08 16:24:00 浏览次数: 【字体:

清蔡毓荣等修,钱受祺等纂。蔡毓荣,字仁庵,辽东锦县人。汉军正白旗,兵部尚书蔡士英次子。初授佐领,兼刑部郎中。累迁至秘书院学士。康熙初,授侍郎,历刑、吏二部。康熙九年(1670)以兵部左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出任四川总督。以四川民少田荒,多次上疏言四川招民垦荒事宜。康熙十四年(1675)率绿旗兵征讨“三藩之乱”,后领衔绥远将军,总统绿营。平定叛乱后,还任湖广总督,继调云贵总督,累上疏论云南善后事宜。因被劾隐藏吴三桂孙女为妾,坐罪遣戍黑龙江,后赦还,康熙三十八年(1699)卒。《清史稿》卷二百五十六有传。钱受祺,字介之。浙江钱塘(今杭州)人,一说山阴(今绍兴)人,顺治九年(1652)进士,康熙十年(1671)任成都府知府,官至工部都水司主事。著有《易义敷言》十六卷。

 此志为清代首次纂修之四川省志,乃全国各省中成书最早的一种,较明修诸志为详。所以仍袭用旧称“总志”,也是以此称名的清代唯一的一种省志。其后纂修的各种省志,均更为“通志”。此志成书刊行于康熙十二年(1673),而开局举事则在十年以前。康照三年(1644)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出任四川巡抚的张德地(原名刘格奉,满洲籍遵化人)一上任,便多方搜求旧乘,并派员广事采辑资料,着手编修新省志。但是以诸种原因,历数年而未竟其事。至康熙十年,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罗森(字约齐,顺天大兴人,顺治进士)出任四川巡抚,继续主理此事,且邀请布政使金镌,提刑按察使宋可发等人共襄之。蔡毓荣总督全川,有志于此,再邀钱受祺总其事,历时三载得以毕工刊行。

此志书首所附的序文颇多,除了张德地、罗森、蔡毓荣等人撰的序而外,还有四川布政使金镌、四川提刑按察使宋可发、四川学政按司佥事张含辉,以及四川巴县人刘如汉(清顺治十六年(1659)进士,官广东道监察御史、翰林院庶吉士)诸人撰的序。并把明嘉靖、万历间两次修志的“旧序”也刻入书中。最后为钱受祺撰的跋。全志分三十六门附十四门,除艺文一门外,各门之下未再列细目,而艺文门之下则分二类二十目,共约150万字。门类设置虽与明代旧志大同小异,而编排体例则迥然异之,开清代方志纂修之先河,因为其他各省志至康熙二十五年(1686)以后方逐一问世,晚了十三年。各卷编纂之内容,由原来明代旧志中先按地区次列门类而变为先立门类后分地区而志之。以事类为主线,府、州、县从之。首列星野,次为形胜疆域,再次则山川关梁。这便成为清代纂修地方志之通例。此志内容宏富,记述详尽,仅是书首所附舆图便多达八幅,从“天文全图”到“松潘卫关堡图”,对四川全省及各府州厅县地域描绘极其详细。一些门类如僭窃、筹边等对明末清初四川之战乱,川中各地,特别是西南各少数民族地区之兵事,设防记载颇详,可补正史之不足,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再一个特点是书首附刻的序跋很多,共十篇,另有记载明代各种旧省志的序跋十余篇。序跋后还附有康熙七年(1668)张德地为采访、搜集、纂修此省志而颁行的“纂修原形”及“译文”,可以看出他们极为重视纂修四川省志。清代的序跋中,不仅记述此志的纂修情况,而且如实地记载了经过多年战乱、几经兵燹之后四川境内遭严重破坏的萧疏、荒凉景象。数十里无人烟;废磑犹在,眢井空存;往往焚林蔽以驱猛兽;昔日都市繁华、舞榭歌台,尽没荒烟蔓草中,仅剩断壁颓垣等等。到康熙初期,入清已近二十载,仍旧是满目荒凉,一派萧条。诸多记述,反映出战祸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的巨大灾难,实为研究明清之际四川政治,经济、文化、军事、民族等第一手重要史料。

总体而言,此志之成书适当兵燹之后,文献无征,采摭未免疏略,记载蜀省郡邑事,终未详备。但考四川建置沿革,大概无误。此志修成于康熙敕修《大清一统志》及敕诸省纂修地方志之前,是清代首部省志,有如此之规,其价值是不言而喻。并且开本和版框尺寸均大于其他志书(包括《畿辅通志》),亦属特别,刻印亦精。

今存康熙十二年(1673)原刻本。

来源: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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