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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隆昌县志》(四十一卷·首一卷)

发布时间:2017-04-14 16:02:00 浏览次数: 【字体:

清张聘三等修,耿履端等纂。张聘三,山东蝉县(今属枣庄)人,监生,于嘉庆十五年(1810)、道光元年(1821)、七年(1827)、九年(1829)四任隆昌知县,继刘传经之后主修隆昌县志。耿履端,隆昌人,嘉庆三年(1798)举人,十六年(1811)进士,官直隶平谷等知县。

张聘三《序》修纂始末曰:“隆昌县治建于前明隆庆年间,系割富、荣、泸三处之壤以成。其历代文献故实,皆分载于他乘,隆邑古无成书。自隆庆二年逮崇祯甲申,凡七十八载,岂无集为志者?或兵燹之后,又复无存?国朝承平以来,宰斯邑者不乏人,而县志,至乾隆二十九年,前令黄公文理始创修之;辑书十三卷,隆邑于是乎有志。乾隆四十年,朱公云骏又复修改之。余于嘉庆五十年来莅斯土,窃见黄公之志,著作之初,各体俱备,固灿燃可观,但无不失繁缛者。朱公仿康氏《武功》义例,撰志六篇,史法自属谨严,而事例又不免失之太简;且已阅三十余年之久,或有宜添入记载者。余与邑人士纂辑之,未果,旋乞假回里。道光辛巳之冬,余重来斯邑,知前任刘公传经奉文纂修县志,业经辑有成书,但系造送省垣备采之作,不惟义例多所未备,且未经木刻,难垂久远。因集诸绅士校阅之;再考四川通志及隆昌旧志,共加磨勘,繁者损之,简者益之,匝月成书,付诸梓人,刊以寿世。至于损益之果否尽善与采访之有无挂漏,以及隆邑之人文蔚起而风俗蒸蒸日上者,尤不能不有望于后之君子随时补辑,以备輶轩之采择。”盖张聘三初任斯土,见乾隆旧志后又失修数十载,欲集资增修,却因事回家乡,未能开局。接任县事刘传经(江西赣县举人)与教谕廖堂等人商议后设局举事。及骋三回任之时,志稿已经编就。阅之甚喜,遂请行将赴京供职的履端和邑举人郭书等再事校订之后付之梓行。

此志分四十三门附一门,少数门类下列有细目,约15万字。艺文门占三分之一,均系明、清人士著述,以本邑明代著名人物、兵郎尚书刘时俊,清乾隆年间知县黄文理所著诗文、收载最多,各有十余篇(首)。时俊仍系《渝城功过纪略》及若干诗赋,文理多为修建城池官署、学校寺庙之碑记和名山胜景之咏颂诗词。是志即以艺文门载为较有价值。另外是山川古迹等门类记述略详,如迥龙山、天峰山、玉蟾山、玉屏山,金鹅洞、紫岩等。有较高的史料价值。

今存道光三年(1823)刻本和1961年传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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