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全省地情动态>市县动态>详细内容

芦山县地方志编纂中心制定出台《芦山县乡镇(街道)、村志编纂步骤与程序规范》

来源:芦山县地方志编纂中心供稿 发布时间:2023-06-12 08:22:4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推动全县乡镇(街道)、村志编纂工作,提高志书编纂质量,近日,芦山县地方志编纂中心制发《芦山县乡镇(街道)、村志编纂步骤与程序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全县乡镇(街道)、村志编纂工作,确保志书编纂工作质量和效率。

《规范》以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为指导,遵循省市县关于乡镇(街道)、村志编纂工作要求,坚持存史育人、存史资政、质量第一的原则,立足芦山实际,围绕组织领导、资料收集、编纂出版等重点工作,针对机构设立、人员组成、学习培训、篇目确定、资料收集、整理与考证、资料长编、分稿撰写、志稿总纂、评审验收、志书出版和备案等关键环节,细化制定了10个大项、25个小项的编纂工作步骤,并对相关具体流程和重点内容作出了系统明确的规范,对有序高效推动乡镇(街道)、村志编纂工作起到专业指导性作用。

《规范》的出台,不仅推动了全县乡镇(街道)、村志编纂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还将加快乡镇(街道)、村志编纂进度、提升编纂质量,确保2028年12月前各乡镇(街道)、村按照工作步骤要求圆满完成志书编纂出版,为第三轮修志工作筑牢坚实基础。

来源: 芦山县地方志编纂中心供稿
终审:杨帆
分享到:
关闭本页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