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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编纂中心)制定出台《史志阅览室实施办法(试行)》

来源:广元市地方志编纂中心供稿 发布时间:2022-12-14 13:00:2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要指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加强史志“七进”,持续开展市县(区)“1+7”史志一体化联动,厚植干部群众爱党爱国情怀,近日,广元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编纂中心)按照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史志阅览室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指出,共建“省市县(区)”史志阅览室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第十二届二次全会以及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切实践行“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根本要求,不断加强“五史”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党史国史知识素养和思想政治素质。

《办法》提出,坚持质量第一,努力将史志阅览室打造成为地方历史文化对外宣传、对外展示的重要阵地和窗口;坚持育人为要,激励干部群众从史志书籍中汲取精神养分和智慧力量,提升文化素养,丰富文化生活,坚定文化自信;坚持统筹结合,与机关党建文化阵地建设、史志“七进”示范点建设、村(社区)史志馆建设、村(社区)党群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等统筹共建;坚持属地管理,市县(区)史志部门负责指导本级本地史志阅览室的创建工作。

《办法》要求,要严格建设标准。新建的史志阅览室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8平方米,设立“史志专栏”专门展陈史志丛书,史志丛书原则上不少于500册,要建立明确的管理制度,落实规范的借阅登记,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要合理规划布局。要充分考虑机关单位公务用房、受众人数和乡镇村地域位置、人口分布、产业发展、旅游交通现状、特色乡镇村打造等因素,确保史志阅览室建成后能充分发挥资政育人、宣传广元、展示本地历史文化等功能;要构建管理机制。史志阅览室建设单位是日常运行管理主体,市县(区)史志部门要常态化开展督促检查指导,为已建的史志阅览室赠阅补充地方史志书籍和文献资料。鼓励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通过赠阅或交换方式,多渠道丰富阅览室藏书;要明确创建任务。“十四五”期间,每个县(区)创建史志阅览室20个以上。

《办法》的制定出台,不仅较好地规范了全市“省市县(区)”史志阅览室建设,确保了建设质量,而且加快了建设速度。今年,广元共建成“省市县(区)”史志阅览室30个、史志“七进+”示范点42个。

来源: 广元市地方志编纂中心供稿
终审: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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