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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板桥家书的温情

作者:胡发贵,系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 来源:《光明日报》( 2020年09月19日 11版) 发布时间:2020-09-19 17:31:10 浏览次数: 【字体:

作者:胡发贵《光明日报》( 2020年09月19日 11版)

郑板桥为“扬州八怪”之一,以书画名世,时人赞其诗、书、画为“三绝”。但他自己似乎并不陶醉于此,觉得写字作画只是“供人玩好的俗事”而已;他看重的是自己写给堂弟郑墨等亲人的家书,曾不无自得地说:“板桥十六通家书,绝不谈天说地,而日用家常,颇有言近旨远之处。”确实,板桥最深情而有意味的文字在此,而其间最动人心弦、亦令人回味的是其谆谆告诫亲人的“做个明理的好人”:“夫读书中举中进士作官,此是小事,第一要明理作个好人……使二妇人知爱子之道在此不在彼也。”

何谓“明理作个好人”?从其家书来看,大致有以下要义。

其一,为人要忠厚。做人忠厚,是郑板桥家书的基调。他在给郑墨的信中说:“余五十二岁始得一子,岂有不爱之理!然爱之必以其道,虽嬉戏顽耍,务令忠厚悱恻,毋为刻急也。”“我不在家,儿子便是你管束。要须长其忠厚之情,驱其残忍之性,不得以为犹子而姑纵惜也。”

所谓忠厚之情,正是“残忍之性”的反面,即强调为人行事厚道而不刻薄,温情而不冷漠。于此板桥家书中有细致的观察与劝诫:“家人儿女,总是天地间一般人……凡鱼飧果饼,宜均分散给,大家欢嬉跳跃。若吾儿坐食好物,令家人子远立而望,不得一沾唇齿;其父母见而怜之,无可如何,呼之使去,岂非割心剜肉乎!”“均分散给”之嘱固是小事,但显示出对他人境况充满善意的同情,并着意在日常生活中涵养不忍一人向隅的同情与仁爱之心。

尤为难得的是,板桥还着意要求家人要以特别体恤和尊重他人的方式来“均分散给”,绝不能伤人自尊:“每见贫家之子,寡妇之儿,求十数钱,买川连纸钉仿字簿,而十日不得者,当察其故而无意中与之。至阴雨不能即归,辄留饭;薄暮,以旧鞋与穿而去。彼父母之爱子,虽无佳好衣服,必制新鞋袜来上学堂,一遭泥泞,复制为难矣。”所述之细微,关切之周致,倍显板桥的温情和仁意;“当察其故而无意中与之”,是要求家人低调地行善,力戒施舍之态,不要张扬,而应当作不经意间的寻常扶助。这一良苦用心的精髓无疑正是做人的忠厚淳朴,尊重与体恤他人,特别是底层穷苦之人。这一意绪在其家书中,可谓比比皆是。如他嘱咐老弟要厚待农夫:“我想天地间第一等人,只有农夫,而士为四民之末。”“愚兄平生最重农夫,新招佃地人,必须待之以礼。彼称我为主人,我称彼为客户,主客原是对待之义,我何贵而彼何贱乎?要体貌他,要怜悯他;有所借贷,要周全他;不能偿还,要宽让他。”强调的都是要温情地对待农夫佃民,要家人多为他们着想,体谅其难处和苦处。

其二,为人应怀恻隐之心。板桥认为这是做一个明理好人的重要德性。在其家书中,常常可以读到他情不自禁为苦难乡亲“落泪”的文字:“可怜我东门人取鱼捞虾,撑船结网,破屋中吃秕糠啜麦粥,搴取荇叶蕴头蒋角煮之,旁贴荞麦锅饼,便是美食,幼儿女争吵,每一念及,真含泪欲落也。”为接济这些穷乡亲,家书中他曾要求郑墨在寒天里常备“一大碗炒米”:“天寒冰冻时暮,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暇日咽碎米饼,煮糊涂粥,双手捧碗,缩颈而啜之,霜晨雪早,得此周身俱暖。嗟乎!嗟乎!”这般“暖老温贫”的殷殷教诲,其背后是仁者的不忍人之心,其间的温情与仁意,跃然纸上,令人心动。事实上,板桥一生乐善好施,“橐中数千金,随手散尽,爱人故也”,其间就包含对穷乡亲的赒济。有次在家信中,他曾特意要求其弟:“汝持俸钱南归,可挨家比户,逐一散给,南门六家,竹横港十八家,下佃一家,派虽远,亦是一脉,皆当有所分惠……务在金尽而止,愚兄更不必琐琐矣。”文中“金尽而止”的“琐琐”嘱示,恰显示其瞩望家人爱亲爱邻,系念贫寒,乐善好施,常怀恻隐之心。

其实,不仅对乡亲如此,甚至对盗贼,板桥也提示家人应予同情与宽恕。一次家中被盗后,他在给儿子郑麟的信中说:“贼应绳法,不报官,小心门户可矣。念彼迫于饥寒,不得已铤而走险。不偷农家偷宦仕,盖有道之盗。”他还晓喻儿子:“与其农家被窃,宁使我家被窃。”在给弟弟的信中,则颇幽默地嘱咐:“不知盗贼亦穷民耳,开门延入,商量分惠,有甚么便拿甚么去;若一无所有,便王献之青毡,亦可携取质百钱救急也。”文虽有点戏谑,但却一再强调“盗贼亦穷民耳”,也由此反复叮咛家人要善待他们,不要从礼法的角度痛加羞辱,而是应从其生活的不幸境况,给予符合人性的谅解和宽容。板桥骨子里涌动着一种深深的恻隐之情,悲悯穷民,同情苦难,纾解不幸,所以在他心目中的“好人”,必然是富有同情心的,他期待家人做这样的好人。

其三,为人应有护生之意。郑板桥心目中的“明理好人”,还有一项特别的品质,就是对生命的挚爱与敬畏,应有一颗护生好生之心。他在家书中曾鲜明地表达过,他非常排斥养鸟:“平生最不喜笼中养鸟。我图娱悦,彼在囚牢,何情何理,而必屈物之性以适吾性乎!”显然在板桥看来,“笼中养鸟”剥夺了鸟的自由,伤害了它们自由飞翔的天性;更令板桥不能接受的是,人类何以“屈物之性以适吾性”,以害物来悦己。板桥说他是很爱鸟的,但爱鸟应有道,应以满足、丰盈鸟的本性来展现生命的美好。他在信中又写道:“所云不得笼中养鸟,而予又未尝不爱鸟,但养之有道耳。欲养鸟莫如多种树,使绕屋数百株,扶疏茂密,为鸟国鸟家,将旦时,睡梦初醒,尚展转在被,听一片啁啾,如《云门》《咸池》之奏。”

生物的自由不可剥夺,其生命更应珍视。板桥就坚决反对把小生物当成儿童的玩具,以致成为摧残、蹂躏的牺牲品。他这般告诫家人:“至于发系蜻蜓,线缚螃蟹,为小儿顽具,不过一时片刻便折拉而死。夫天地生物,化育劬劳,一蚁一虫,皆本阴阳五行之气姻蕴而出。上帝亦心心爱念。而万物之性人为贵,吾辈竟不能体天之心以为心,万物将何所托命乎!”在板桥看来,万物都是天地生生大德的产物,同本于五行之气,理应敬畏扶助;即使是有毒有害之生物,也不应妄杀,远避之可也;信中板桥还特别强调,作为万物之贵的人,更应践行天地好生之德,做推动天地生生不已的践行者和表率。本此理念,郑板桥一再申戒老弟,要他教育子女珍生护生,不可“残物之命”:“蜘蛛结网,于人何罪,或谓其夜间咒月,令人墙倾壁倒,遂击杀无遗。此等说话,出于何经何典,而遂以此残物之命,可乎哉?可乎哉?我不在家,儿子便是你管束。”文中的“管束”,即是不得“残物之命”,应爱惜生灵。

对生命的敬畏和爱护,可谓是郑板桥家书的灵魂。他一再强调让家人做个“明理的好人”,实质上是力主涵育一颗“亲亲仁民爱物”的仁者之心。

(作者:胡发贵,系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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