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文化纵横>传统文化>详细内容

考古所见“路县人”的衣食住行(文明之声)

作者:白 岩 孙 勐​ 来源:《 人民日报 》( 2020年03月07日 05 版) 发布时间:2020-03-07 10:46:56 浏览次数: 【字体:

白 岩 孙 勐

《 人民日报 》( 2020年03月07日   05 版)

图①②③分别为路县故城遗址出土文物:铜镜、“山云纹”半瓦当、红陶罐。

图④为路县故城西南部遗址区考古发掘区航拍图。制图:蔡华伟

核心阅读

路县故城遗址是北京最重要的大遗址之一,也是北京城市副中心迄今所知年代最早的遗址。

种种遗迹和随之出土的件件器物,都是在路县活动过的“路县人”的见证,为我们了解当时“路县人”的生产生活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和可靠依据。

随着路县故城考古发掘和研究的深入,我们将会以“路县人”的视角讲述更多汉代区域文化故事。

路县故城遗址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的北部,是一处以汉代城址为主体的大遗址,2016年被评为“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之一。

它是北京最重要的大遗址之一,也是北京城市副中心迄今所知年代最早的遗址。考古学家徐苹芳先生在充分研究古代都城考古的基础上提出,元大都是古今重叠型城市遗址的代表,而路县故城则是古今沿用型城市遗址的典型。前者位于老北京城,后者处在北京城市副中心,两城东西并峙相对望,共同守护着北京这片古老的土地,传承着首都的文化根脉。

四年来,北京市文物研究所依次发掘了城内主干道、南城壕东段和东城墙北段等遗迹,建构起城址的主体框架,解决了城址时代和形制等基本问题。配合基本建设考古,先后在城外西南部和南部的遗址区内发掘了2.5万余平方米,掌握了城外遗迹的主要特点;清理了3000余座各个时期的古代墓葬,明确了墓葬和随葬器物的演变轨迹。经过不间断的考古勘探、发掘、整理与研究,已初步明确路县故城遗址的基本结构,即由城墙和城壕组成城址本体,房址、水井、窑址、道路等组成城外遗址区,战国两汉直至明清时期的墓葬组成城外墓葬区。

种种遗迹和随之出土的件件器物,都是在路县活动过的“路县人”的见证,为我们了解当时“路县人”的生产生活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和可靠依据。

何为盘中餐,五谷与六畜

史书中明确记载的“路县人”寥寥无几。而根据出土的龟钮、瓦钮铜印章,可知汉代有韩义、满胜等。根据随葬的墓志砖和墓志等材料,可知魏晋南北朝时期有傅万英、张车、张道顺等,唐朝有艾演、吕元悦等。这些人物对于补充本地区的人物及相关事迹具有重要价值。

汉代的“路县人”吃什么?从考古发现看,至少已完全可以种植五谷并豢养六畜了。在不同遗迹单位内,发现了数量较多的炭化植物籽粒。考古专业人员对其中一座西汉晚期至东汉早期房址内出土的样品进行研究后,确认包括麻、大豆、小麦、稻米、粟、黍、红豆七种农作物,与汉代所说的“五谷”可以对应。

“五谷”一词最早见于《论语·微子》,“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五谷”具体指哪些粮食作物,后世的解释并不一致,主要有两种观点。东汉经学家赵岐《孟子·滕文公上》“树蓺五谷”的注中提出:“五谷谓稻、黍、稷、麦、菽也。”而同时期另一位经学家郑玄在《周礼·天官》“以五味、五谷、五药养其病”的注中认为,“五谷,麻、黍、稷、麦、豆也。”两种说法的不同之处,主要在于水稻与麻的有无。产生这种分歧的原因,应与当时不同地域人群种植、食用的农作物品种各有偏重有关。路县故城遗址发现的炭化植物籽粒,恰好符合“五谷”的解读观点。这七种粮食在一个遗迹中同时存在的现象十分罕见,对研究北京地区两汉时期居民的饮食结构至关重要。

肉食也是“路县人”的食物之一。在路县故城不同的遗迹单位内发现了大量动物骨骼,一座灰坑内最多可出土近百件遗物。动物考古专业人员对其中的625件进行初步整理鉴别后,确定主要有猪、马、牛、羊、狗、鸡,可谓“六畜俱全”。其中,牛均是黄牛,羊有绵羊和山羊之分。“六畜”一词最早见于《左传》中“古者六畜不相为用”,是我国古代六种主要家养动物。遗址中还发现了兔、鹿等一些哺乳动物以及蚌、螺等遗物,说明当时人们肉食来源的多样性。

炭化植物籽粒和动物骨骼遗物的发现,证明“五谷”和“六畜”已成为当时“路县人”生产生活中普遍利用的资源。

居者有其屋,男耕女织忙

汉代的“路县人”住在什么样的房屋中?路县故城发现的汉代房址均为半地穴式,平面呈近长方形。规模不大,有一间房,也有两居室或三居室,面积小者不足10平方米,大者约30平方米。房址有柱洞、门道或台阶,室内中部或一隅有灶。室内地面较为平整,均专门经过人工处理。这些房址应该是普通人的住所。

路县故城中出土了大量的建筑材料,主要是板瓦、筒瓦和瓦当,既可保护建筑顶部不被风雨侵蚀,还可起到一定装饰作用。瓦当既有延续战国时期燕文化特色的山云纹、兽面纹、动物纹瓦当,也有典型汉文化特征的卷云纹、乳钉纹、千秋万岁瓦当。这些瓦当均是高等级建筑上的构件,说明路县故城内会有高规格的建筑基址尚待发现。

路县故城发掘的西汉水井底部常出一种灰陶弦纹带领罐,鼓腹,小平底,应是打水的工具——“汲水罐”。在水井边和房址内均发现过一种体量很大的灰陶瓮,出土时摆放稳妥,应是用作存水的器具。水井内还常见铁棘轮和铁承伴出,说明井上已经安设半机械的设备打水了,既节省了人力,也提高了水井的利用效率。

汉代的“路县人”在生活、生产中使用什么工具?农业是汉代的立国之本。路县故城出土了数量较多的铁制土作农耕器具,有犁铧、耙、锄、镢、锸、镰等,可以满足翻耕、整地、收获等各个环节的需求,是铁制农具普及、牛耕技术推广、精耕细作发展的重要证据,也证明了《盐铁论》中“农,天下之大业也;铁器,民之大用也”的记载。还有石制磨、臼等农业加工工具,为食品的精细化和多样化创造了重要条件。此外,还出土了用来捕鱼的铜钩、陶网坠和用于射猎的铜、铁镞,说明渔猎也是“路县人”获取生活资料的生产活动之一,证实了《后汉书》中“夫渔猎之利,为田除害,有助谷食”的记载。

路县故城出土了大量陶制纺轮,有算珠状、圆饼状、圆柱状等形制。纺轮是我国古代纺纱工具纺坠 (纺砖) 的主体构件,以陶纺轮最为常见。汉代民间“妇人同巷相从夜绩”的主要工具就与这种纺轮密切相关。

出土的铁斧、锛、凿、铲、锥等遗物,是用于树木砍伐与加工木材的器具。路县故城发现的近百口汉代水井底部都以木构框架作为基础,应该与这些铁器的使用有着直接联系。

度量衡器中,路县故城目前只发现用于称重的衡器——铁权。铁权的形制基本相同,都是半球状,平底,顶部有半圆形钮;大小基本相近,重量大体相同,230—240克,考虑到锈蚀和破损的因素,正合汉制的一斤二两。

镜中岁月长,书剑共蹉跎

从路县故城中出土的日常生活用具,可知梳理头发主要使用骨篦,整理容妆主要使用铜镜。出土的铜镜均为圆形,镜面平滑或略凸,背面中心有半球形或扁圆形钮,周围装饰花草、卷云、四神等。出土的铜带钩形制简单,主要用于在腰间束系革带、钩挂武器或其他随身用具等。出土的铜熨斗,直柄,斗呈平底盆状。使用时斗内置炭火,余温用来熨烫布匹、衣物等纺织品。这种铜熨斗,在汉代后变化也不大,唐代画家张萱的《捣练图》中有一局部,画一女子正手持一熨斗在熨烫帛料,形象地展示了当时使用熨斗的情景。

出土的文具有雕刻精美的盘龙砚、简洁朴素的板形砚、研石、铁削刀等,均是当时书写工具中的必备用品。此外,还有一套骨制算筹,为圆柱状,周身打磨光滑。其中完整的一根算筹长13.9厘米,正合汉制的六寸,与《汉书·律历志》中记载竹制算筹的大小正相吻合。这种算筹,是我国珠算出现之前最为重要的算具。汉高祖刘邦评价名臣张良时所说“夫运筹帷幄之中”的“筹”指的就是这种器物。

汉代佩剑之风盛行,上至天子下到庶人,都可以佩剑。佩剑中最为豪华高贵、彰显身份的装饰——玉具剑之一的玉璏,在路县故城的水井内就有发现。玉璏镶嵌于剑鞘上,供穿带佩系之用,俗称文带。这件玉璏在北京汉代遗址中是首次出土。

由于发掘的面积和区域有限,对于当时的社会生活只能是管中窥豹,还不能完全描绘或复原出当时人的活动场景。不过,即便是“惊鸿一瞥”,也涉及“路县人”吃住、穿戴、农工等大大小小多个方面,为今后的考古工作与学术研究奠定了基础。当然,这里所说的“路县人”主要是指两汉时期在路县故城生活、生产过的人,与我们常常想起的房山周口店发现的世界闻名的旧时器时代的“北京人”非同一类概念。随着路县故城考古发掘和研究的深入,我们将会以“路县人”的视角讲述更多汉代区域文化故事。

(作者单位:北京市文物研究所)

分享到:
关闭本页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