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重要信息转载>详细内容

我国国家公园试点区面积达22万平方公里

作者:记者 李慧 来源:《光明日报》( 2019年12月06日 10版) 发布时间:2019-12-06 11:26:00 浏览次数: 【字体:

作者:本报记者 李慧《光明日报》( 2019年12月06日 10版)

本报北京12月5日电(记者李慧)全国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会议5日发布的评估报告显示,我国国家公园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目前全国已建立三江源、东北虎豹、祁连山、大熊猫、海南热带雨林、神农架、武夷山、南山、普达措和钱江源10处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涉及青海、吉林、海南等12个省份,总面积约22万平方公里,占陆域国土面积的2.3%。

2015年以来,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各试点区将区内所有自然保护地整合划入国家公园范围,实行统一管理、整体保护和系统修复,促进栖息地斑块间的融合,增强了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原真性保护。同时,坚持把生态保护摆在第一位,深入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等重点生态工程,开展生态廊道建设、矿山生态修复,园区林草植被覆盖度明显提高,生物多样性明显增加,生态服务功能明显增强。

大熊猫国家公园试点区整合了3个省的81个自然保护地,试点区野生大熊猫的种群数量占全国总量的87%,栖息地面积占全国的70%;东北虎豹试点区野生东北虎豹种群稳定,活动范围不断扩大,新发现老虎幼崽10只、幼豹6只;三江源试点区草地整体退化的趋势开始得到遏制,黑土滩治理区植被覆盖度由治理前不到20%增加到治理后的80%以上,水源涵养量年均增幅达6%以上,藏羚羊的数量恢复到7万多只。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局长张建龙指出,要做好国家公园试点区自然资源资产的确权、登记工作,实现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抓好规划编制实施,科学编制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方案和总体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国家公园建设数量和规模;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推动国家公园立法。

据悉,明年下半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将组织开展试点验收工作,对达到标准和要求的,正式设立国家公园。

分享到:
关闭本页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