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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兴文仙峰苗族乡群鱼社区村入选国家森林乡村名单

来源:兴文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地方志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1-26 22:22:46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森林乡村名单的通知,兴文县仙峰苗族乡群鱼社区村入选。

仙峰苗族乡群鱼社区村平均海拔1200米左右,幅员面积11.8平方公里,有耕地2680亩,退耕还林1504亩,生态林6300亩,荒山造林3000亩;辖5个村民小组,290户,1068人,其中苗族72户、272人,占总人口25%;现有党员27人。群鱼社区产业主要以乡村旅游、方竹、烤烟、畜牧养殖业为主。

森林乡村是指:乡村自然生态风貌保存完好,乡土田园特色突出,森林氛围浓郁,森林功能效益显著,涉林产业发展良好,人居环境整洁,保护管理有效的生态宜居乡村。国家森林乡村是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组织指导各地,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和评价标准,通过综合评价,将乡村绿化美化达到评价标准的乡村(以行政村为对象)认定为国家森林乡村。

评价内容:主要对各行政村的乡村自然生态风貌保护、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森林绿地建设、森林质量效益、乡村绿化管护、乡村生态文化等六个方面的成效进行综合评价。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国家森林乡村

(1)有大量抛荒地,大范围采石挖沙开矿造成山体和森林植被破坏的;

(2)近十年发生过重大毁林和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

(3)近十年发生过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

(4)近十年发生过重大猎杀野生动物案件或大量采挖珍稀濒危野生植物的;

(5)近十年发生过违规占用林地开发房地产、建别墅等情况的。

据了解,开展国家森林乡村建设是示范带动乡村绿化美化,推进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措施,建设国家森林乡村对于加快乡村绿化美化,促进提升村容村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重要意义。被认定为国家森林乡村可按照统一标识制作和使用国家森林乡村牌匾。

来源: 兴文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地方志办公室)
终审:何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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